消防應急照明,又稱事故照明,是指由于正常照明的電源故障而啟用的照明,那么消防應急燈應該如何維護和維護呢?
1. 消防應急燈應安(an)裝或存放在(zai)干(gan)燥、通風和非(fei)腐蝕(shi)性的地(di)方。
2.使用消防應(ying)急燈(deng)時應(ying)盡量可以避(bi)免企(qi)業受到嚴重沖(chong)擊和敲打。 ??
3。每月(yue)定(ding)期檢查燈具的(de)運行(xing)狀態,經常注意工作指示(shi)燈是否處于(yu)正(zheng)常工作狀態。
4.存放的(de)燈要注意平時的(de)充(chong)放電(dian)保(bao)養,一(yi)般2-3個月(yue)充(chong)電(dian)一(yi)次,以(yi)延長電(dian)池的(de)使(shi)用壽命。
5.正常(chang)工作使用中(zhong),每六(liu)個月對燈具可以進行分析一次充電(dian)技術操(cao)作,以免電(dian)池管理(li)出(chu)現早期失效。 ??
6. 長時間不使用(yong)燈(deng)時,應放(fang)電(dian)和(he)清空電(dian)池,再次工作(zuo)時,應為燈(deng)充電(dian)約(yue) 18-24 小時,然后燈(deng)才(cai)能正常工作(zuo)。
7. 為了更好地保護光源(yuan)和反光免受灰(hui)塵(chen)的(de)污(wu)染,本產品設計用(yong)于在(zai)燈頭上設置漂亮的(de)防塵(chen)罩(可(ke)用(yong)且未使(shi)用(yong))。
安全出口指(zhi)示燈通常設置在疏(shu)散(san)門上方。
疏散(san)指(zhi)示燈(deng),通常位于疏散(san)走廊及其(qi)拐角處,距離地面距離墻壁1米。“民(min)用建筑電氣(qi)設計規范” jgjj/t16-92(以下簡稱“民(min)法”)24.7.6條款: “過道(dao)指(zhi)示燈(deng)之(zhi)間的距離不(bu)得(de)超過15米
疏散(san)燈通常安裝(zhuang)在(zai)高層公共(gong)建(jian)筑的疏散(san)走道(dao)(dao)和內走道(dao)(dao)、防煙樓梯間及其前(qian)室(shi)、消(xiao)防電(dian)梯室(shi)和前(qian)室(shi)的天花板或墻壁上。